深圳特区的发展港人的献计献策关系

——与庄世平副主席一席谈

陈应良

最近,深圳市举行了特区建立二十周年庆祝大会,江泽民主席讲了话。同时,举行了邓小平铜像揭幕仪式。并且对特区建设的成就进行了总结回顾和展望未来,是很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。

特区建设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,深圳过去二十年间,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31.3%,去年全市GDP达一千四百三十一点三亿元人民币,人均生产总值达三万五千九百零八元,外贸出口方面特区成立时仅有0.11亿美元,但时至2000年11月20日跃升至300.19亿元,年均增长49.5%。过去是落后的小渔村,现在发展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40.5%,[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],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前进,是今后的努力方向。

在总结深圳特区发展经验时,认识到必须贯彻邓小平要勇於开拓的创新精神,这就要和旧思想旧习惯划清界线,同旧体制作决裂,制定敢为天下先的政策和策略,推动特区滚滚前进。

笔者从最近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、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名誉董事长庄世平作过一次访谈,他谈到支持特区发展过程中的几个和旧思想旧制度较量的故事,很有启迪性。

(一)特区成立之初,如何办特区?这在中国是历史上无前例的事。特区领导广泛征求意见,当咨询到庄世平董事长时,答称,既然是特区,特区如何定位,要弄清楚。环顾亚洲、新加坡、台湾、南韩、菲律宾,他们都建立了不少园区,如出口加工区、保税区、高新科学园区等等,要分析清楚,启发新思路。庄董事长便将各国各地建立特区的资料,包括情况、设计、基建、规章、制度、方式方法等,收集起来提供给特区领导参考、决策。

(二)俗语说:“三军未动,粮草先行。”要办特区离不开资金。当时,中国还未摆脱计划经济的框框,工厂所生产的是产品,不叫商品;土地属全民所有,只有使用价值,没有交换价值;工厂、楼房是国有资产,不容许买卖,不能在市场流通。不解决这些认识问题,局面就难打开,因此,很需要在价值这个理论认识问题上有新的突破,承认物品交换价值的重要性,才能使国家拥有的资源财富变活,比如土地、房屋除供住宿、办公、集会使用外,法律上准许其买卖、转让、抵押或出租。这样,政府库房便有可观收入,特区建立也就有巨大资金来源,整个社会亦将受益而活跃起来。

(三)在特区发展的过程中,也常常会引起姓“社”,还是姓“资”的问题讨论,一次特区领导提出询问,“的士高”(Disco),是否属“黄色”?庄董事长解释说,Disco原是非洲民族的舞蹈,引入到欧美后,加以变通流行。就如中国有些民族的阿细跳月舞,泼水节等本质不带黄色,这比交谊舞的男女手腰接触还更利落。“的士高”的特点是自由的手舞足蹈,不断跳跃,运动量大,这适合青少年肌肉细胞喜欢跳跃的本质性。认识了这一特点,在容许交谊舞的情况下,容许“的士高”舞的存在便成为必然,问题关键在於要防止被误导扭曲。

(四)在和国际惯例接轨方面,特区兴办初期,也常存在差距。比如深圳开放电厂让外资合作兴建,合同写明如提前建成有奖。的确,电厂提早建成发电了,但发不发奖金却引起领导层的争论。有见及此,庄氏认为,国际贸易上最重要的是守信重诺,叫做牙齿当金使,答允的事一定要办到,尤其是已写明在合同上,更不得违反,以免造成国际影响,经过劝说,深圳履行了提前建成电厂的发奖承诺,事实上提早建成电厂发电,可以缓解当时缺电,促进生产和居民用电需求,效益大於奖金。

(五)当深圳特区建设事业刚起步时,有人却说特区是昔日旧中国的租界,喻为复辟资本主义。庄氏批评了这一观点,解释说,昔日租界是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,实行治外法权,压迫剥削中国人民的手法,在租界内连管治权都落在外国人手中,中国政府无权过问。但特区却性质不同,特区是中国政府自己设立的,不是被迫的,是由中国人管治,实行中国法律,从边检、海关税收、治安都由中国政府负责,那能把特区和租界混为一谈,不分是非黑白呢?特区是改革开放试点,示范区,是作为吸引和发挥先进科技管理的窗口,涉外政策的窗口,起着先进经验的幅射作用,是爱国不是卖国。庄氏的话为今天特区成就所证实。

“与君一席话,胜读十年书”,对庄世平副主席的访谈说明特区的发展,也倾注了香港爱国爱港人士的献计献策的贡献!以及投资贸易合作的贡献!